电话:0755-21010189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站公告

九江镇2021-2022学年度镇聘教师增补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8-25 被浏览:457次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现增补招聘临时聘用专任教师(以下简称“镇聘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镇聘教师34名,具体招聘学校计划如下:

序号
单位
招聘总数
语文
数学
道德与法治
英语
体育
化学
历史
1
九江镇初级中学
5
1


1
1
1
1
2
九江镇华光中学
1


1




3
九江镇儒林中学
2
1
1





4
九江镇中心小学
2
1
1





5
九江镇沙头中心小学
2
1
1





6
九江镇儒林第一小学
2
2






7
九江镇儒林第二小学
6
4
1
1




8
九江镇上东小学
1
1






9
九江镇东方六社小学
1
1






10
九江镇南方小学
6
5

1




11
九江镇石江小学
2
1


1



12
九江镇南畔华光小学
2
1



1


13
九江镇南畔华光小学(特教班)
2
1
1





合计
34
20
5
3
2
2
1
1

二、招聘对象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广东省择业期内的2019年、2018年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学科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职称证上的专业其中一项符合要求即可视为专业对口);
7.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1日),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8.社会人员需具备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备注:以上招聘对象不含九江镇各学校在职和已签协议的镇聘教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到九江镇教育系统工作的应聘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工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17:00。
图片
(二)资格审核
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镇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应聘者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结束后成绩80分及以上的推荐进入镇的复试。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初试时间、复试时间为8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核后会电话短信通知(请密切留意信息或主动提前打学校联系人电话咨询),初试内容为面谈及试教,复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初试时提供以下资料现场审核
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请带这三证原件备查)。
2.成绩公布
初试结束后学校将应聘者的成绩在本学校内公布,凡成绩80分及以上的推荐到镇复试;镇复试结束后将应聘者的成绩在考试室门口公布,并按同岗位70分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
(五)体检、政审及公示聘用
1.体检
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
2.政审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政治审查,包括:
① 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
② 计划生育合格证明(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
说明: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及各镇内公办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4.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待遇
拟聘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现行镇聘教师待遇。
六.考试防疫要求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1. 报到时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粤康码”绿码。无法出示本人“粤康码”,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不能参加考试。
2. 体温检测正常。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应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不能参加考试。
3. 重点人群需同时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抵(返)、考前14天内出现异常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的考生,需在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或所提供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学校招聘负责人
联系电话
镇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咨询电话
备注
1
九江镇初级中学
陈老师13380831230
关老师:0757-86557181

2
九江镇儒林中学
李老师18948989859

3
九江镇华光中学
陈老师13435408589

4
九江镇中心小学
关老师13927748221

5
九江镇沙头中心小学
区老师13702434434

6
九江镇儒林第一小学
李老师13925468592

7
九江镇儒林第二小学
朱老师13927714812

8
九江镇上东小学
张老师13902426771

9
九江镇东方六社小学
朱老师18022215139

10
九江镇南方小学
潘老师18988656568

11
九江镇大谷小学
李老师13652296168

10
九江镇石江小学
崔老师13630091673


11
九江镇南畔华光小学
傅老师15217542192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唐明升教育集团智众人力资源服务 粤ICP备19150182号-1

地址:深圳市龙华清湖社区花半里大厦7楼706 EMAIL:2676227896@qq.com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