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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9-26 被浏览:343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共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直属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学校由七所学校资源整合而成,基础较好,是粤北地区一所办学效益显著的综合性、示范性学校,也是韶关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及韶关市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基地,韶关市建筑培训中心。学校占地面积 252亩,在职教职员工243人,在校生人数3092人。学校环境优美,实训设备先进,工位数充足。近年来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招生、就业形势大好。

(二)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59年,是韶关地区唯一一所以听力、智力两类残障少年儿童为教育对象,集思想道德熏陶、文化知识教育、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九年一贯制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学校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教学康复设备先进、运动生活设施齐全,是残障学生快乐的学园。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广东省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韶关市文明单位”等91项荣誉称号;优秀教师获省市级以上荣誉99人次,参加各级各类业务竞赛获国家级奖26人次,省级奖75人次,市级奖183人次;优秀学生获国家、省市级荣誉38人次,参加绘画、电脑、舞蹈等技能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14人次,市级奖74人次。

二、选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选聘9名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技岗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选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共3天。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4幢1梯101室)。现场报名时请报名者佩戴好口罩,并且提供的“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才可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和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按顺序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应聘者。

1.提交《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2.选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③出具事业单位列编证明、最近一次岗位聘用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所有证明均要原件;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⑤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⑥按照岗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负责,对应聘者资料认真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及时通知应聘者。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45),领取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市教育局4栋1梯301室)(联系电话:0751-6919623)。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六)考试防疫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到现场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五、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面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形式和内容:

1、媒体制作、电子商务、心理健康教育、电子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岗位

面试形式:实操和答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

面试内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能力。

2、思想政治、物流、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岗位

面试形式:说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30分钟。

面试内容: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形式和内容:

(1)面试形式: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才艺与手语展示(7分钟)。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及才艺特长、手语等方面能力。

注:才艺是指除所学专业外的个人特长,包括演唱、舞蹈、美术、手工、特长运动、乐器演奏等,才艺展示需使用的道具请考生自行准备。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暂定于2021年10月16日上午8:30开始(具体以准考证安排的时间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入围分数线为60分,面试所得分数即为考试成绩。

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同时公告。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拟聘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1

韶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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