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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街:公开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0-03-23 被浏览:30次

 为确保我街工作的有序开展,彩虹街道办事处根据《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荔办〔202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

  三、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 报名条件

  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有一定的社会活动、独立工作、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二)福利待遇

  全年总收入约5万元(含法定“五险一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职位公布

  2020年3月19日起,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0日。

  2.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彩虹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明。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

  caihongjiezzb@sina.com(文件命名格式:岗位+姓名)。

  4.资格审核: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的表现,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组织。

  (三)体检

  街道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街道综合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彩虹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彩虹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0500343;监督电话:81639596。

  附件:

  彩虹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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