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达茂旗户籍(截止2023年11月30日前);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5.2022年7月通过教育局组织公开招聘的幼儿园临聘教师、卫生保健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不限专业,但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6.2023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报名,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应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等条件。详见《包头市达茂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管理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1.2022年7月通过我旗教育局组织公开招聘的幼儿园临聘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目前仍然在岗的,在面试成绩后加5分;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上加2.5分;本次专项招聘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发布招聘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在达茂旗人民政府网,达茂人社、达茂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考生依据招聘简章和岗位表要求,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2024年1月9日-11日8:30—17:30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交相关材料、缴费。地点:达茂旗学生资助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教育分大厅(百灵庙中学西侧)。上交具体材料如下(以下第1和第7项交原件一份,其余第2—6项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原件交复印件):1.《包头市达茂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管理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报名表》(正反打印);8.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每人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学校(从高中填起,填写就读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达茂旗招聘控制数管理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将在达茂旗人民政府网,达茂人社、达茂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1.考试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公告通过达茂旗人民政府网,达茂人社、达茂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达茂旗招聘控制数管理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依次进行面试,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考场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全程录像,音像资料保存6个月。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共计20分钟,包括试讲(片段教学)、技能测试。面试成绩100分,其中技能测试30分,试讲7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3.报考卫生保健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2道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共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试讲成绩排序,进入体检、考察范围;5.报名人数较多,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将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2022年7月通过我旗教育局组织公开招聘且目前仍然在岗的幼儿园临聘教师、卫生保健人员报考,可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未参加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达茂联合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束后,在决定人选前,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旗公办幼儿园工作等事宜。1.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达茂旗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依据旗人社局下发的有关文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1.合同签订。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照3705元/每人/每月执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保险金,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保险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聘用人员属于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内幼儿教师,不列入编制管理,纳入人员总量备案管理,与园内同岗同工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保险金,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险金;3.被聘用的人员限定最低3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允许个人以任何理由申请变更工作岗位,最低服务期内,若乙方有调离或者辞职的行为,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4.根据幼儿园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在全旗范围内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已签约的给予解聘;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达茂旗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指导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达茂旗招聘控制数管理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审查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问题,要严肃追责;3.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达茂旗人民政府官网,达茂人社、达茂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畅通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咨询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4.本招聘简章由达茂旗招聘控制数管理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1.包头市达茂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管理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表2.包头市达茂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管理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