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6.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秀小学创办于1989年9月。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在上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不断发展壮大,功能设施日臻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以罗建辉校长为首的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勤政,开拓创新;教师队伍敬业乐业,无私奉献;学生勤奋好学、拼搏进取。 爱国、文明、勤奋、求实 是学校前进中不断奏响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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