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与职业道德,身心健康,需要提供本人从出生日至开具证明当天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阳春市实验中学创建于2003年,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城东大道120号。是一所公办学校,原属阳春一中初中部。
2007年7月,阳春一中初、高中分离,阳春一中搬迁到新校区办学,实验中学在原校址独立办学;2010年6月,经阳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验中学升格为完全中学,正式招收高一级新生;2016年8月,经阳春市人民政府的调研规划,实验中学停办高中,恢复办初级中学。
截至2021年4月6日,学校占地面积约135340平方米,绿化面积8938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883平方米,建筑面积7259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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