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聘、招录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有突发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
4、报名所需各类执业资格证件等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本科及以上学历 ,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 专科及以上学历 ,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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