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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2020年秋季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北京、长春、上海、广州考点)

来源:宝安区教育局 时间:2020-10-27 作者:深圳教师招聘(公众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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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宝安区师资力量,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将于近期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500余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考生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国内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且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的规定,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并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如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1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10月27日起至11月6日,扫描报名二维码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

  报名二维码:

1.png

  (预计10月27日16时后开放)

  注意:网上报名共分为“报名筛选”、“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与面谈环节人员”两个阶段。(后文有详细说明)

  (二)资料提交

  在网上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并上传资料(上传的资料可为常用图片格式,但不能为PDF格式)。现场资格审查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照片、现场收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正面生活照片。

  ④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⑤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⑦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可自愿提供)。

  ⑧健康申报相关材料(健康码和绿色行程卡考试当天截图、《健康卡及承诺书》)考试当天上传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考点学校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线上资格预审与筛选、现场资格确认与面谈

  (一)线上资格预审与筛选

  考生网上报名后,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将组织评审人员进行资格预审与筛选。评审人员通过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评审人员对考生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获奖、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预审和筛选,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筛选。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看报名筛选结果,通过报名筛选的考生才能在各考点开放报考时选择考点和岗位报考。

  2、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与面谈环节考生。因考点所在学校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通过报名筛选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报考。是否获得现场资格确认与面谈资格,应及时查看报名网站的审核结果;未通过的,可在其他考点开放报考时,根据考点的岗位设置情况,选择岗位进行报考。

  注意:由于疫情防控要求,未获得现场资格确认与面谈资格的考生,请勿前往资格确认与面谈现场。

  (二)现场资格确认与面谈

  1.获得现场资格确认与面谈资格的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签名上传到报名系统,凭身份证、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的原件参加相应考点的现场资格确认与面谈。

  2.请考生根据本公告中“线上报名资料提交”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现场验原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谈。专家评委将根据考生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面谈等情况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高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数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考点现场资格确认与面谈全部完成后次日14:00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3.时间与地点:(如下表所示)

2.png

  4.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和选择考点岗位进行报考。线上资格预审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具体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是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参加资格确认与面谈;

  (5)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6)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7)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入围的拟聘人员按面试结果公告中的要求,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邮寄到指定地点(具体要求会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

  五、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确认、面谈、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考生须于考前5天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2020年秋季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下简称《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如:北京健康宝、长春吉祥码、上海健康云和广州粤康码)。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中外合作办学的,按内地院校毕业生报考,且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报到,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调配到各下属公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查询网址

  1.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

  www.baoan.gov.cn/jyj/

  2.报名网站二维码:

1.png

  (预计10月27日16时后开放)

  (七)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6199488-885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表

     2.承诺书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2020年秋季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

附件下载: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2020年秋季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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