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培智学校拟招聘新教师1名。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汕头市潮阳区培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本省生源国家公费师范生(原免费师范生)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应届毕业(含2018年、2019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潮阳区培智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区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北189号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20年汕头市潮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三)面试
1.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进行现场问答。
2.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2020年11月30日前,依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的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区教育局)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潮阳区培智学校和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成立考察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联系电话:0754—887209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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