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惠州市惠阳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教育人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惠州市惠阳区简介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地处珠江三角洲东部,毗邻香港,西靠深圳、东莞,南临大亚湾,是“深莞惠1小时经济圈”的枢纽中心。辖区面积91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1.83万人。惠阳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著名历史人物邓承修、邓仲元、叶挺的故乡,是光荣的革命老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区、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称号。
惠阳区按照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工作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发展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产城村人融合发展,打造“智造高地·活力惠阳”,努力为惠州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惠阳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市前茅。惠阳教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德树人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惠阳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高学历高职称人才52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本科段为师范类相应专业、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教育教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本科段为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具备中小学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合格证,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
(五)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5周岁,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预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1日上午8点30分至25日下午5点30分,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二)报名方式及网址
1.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扫二维码(在附件6中查找)进入“惠阳区教师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审核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网上预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打印预审通过通知书,凭身份证、预审通过通知书及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参加。未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资格审核现场。
2.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在职在岗教师需提供)。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前三项材料,均须提供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可凭就业推荐表及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报名;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三)资格审核、面试等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及签约初定于2021年1月底或2月初,具体安排请留意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或岗位组。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4.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按要求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考试程序和办法
(一)基本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审核资料(预审)→现场资格审核(面谈考核)→面试→公布面试成绩→体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察→选岗→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具体流程
1.接受报名,资格预审。考生经“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预审,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预审,向通过预审者发送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预审通过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面谈考核)
通过资格预审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审核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简历、面谈等办法进行预评分。各岗位从预评分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面谈考核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好的《提交材料目录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1份);
(2)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2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前三项材料,均须提供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先报名,同时考生须就考取教师资格证问题提交承诺书,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除外);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3.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谈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5.组织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6.拟聘用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六、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从教承诺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进入面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在职教师考取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获聘人员符合《中共惠阳区委 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办通〔2016〕13 号)规定的,可按《关于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惠阳组通字〔2018〕36 号)申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四)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因疫情防控的需要,2021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和各级有关部门指导意见执行。
七、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教育局0752-382633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正常上班)。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评委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广东省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区教育局 0752-3826153
十、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2021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教育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教育人才岗位分配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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