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1年城区缺编学校遴选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考试遴选教师143名(另设考核遴选3名)。其中面向农村学校考试遴选教师118名(A类岗位),面向农村超编学校考试遴选教师25名(B类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城区缺编学校遴选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附件2)。 本次遴选除资格复审阶段因取消资格和选岗阶段入围人员自愿放弃可依次递补外,其他遴选工作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二、遴选对象 符合本简章规定的遴选条件,并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且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工作年限:现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且在本县非城区工作满3年。按照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抽借人员借用期间视为所在编制单位的工作年限。 3.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4.学历资格:具备相应岗位达标以上学历和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中职)教师岗位应具备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和本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初中教师资格和本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小学(含特教学校)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和专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和专科学历及以上。 (二)考核遴选岗位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市级骨干教师(含市级学科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以来连续5年年度考核优秀的; 2.2018年秋季以来,参加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 3.2018年秋季以来,获得高考、中考质量考核全县拉通排位第1名的; 4.2018年秋季以来,被评为“重庆市名师”“夔州名师”的。 (三)考试遴选岗位条件 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拟报岗位匹配。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是学前教育,热爱幼儿教育工作的可不受专业限制;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近;报考其余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质量抽测学科岗位的,2018年秋季以来,至少有一次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或质量抽测成绩全县拉通排名位居前1/2名次,或获得现场赛课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所提交的学科业绩材料须与报考岗位的学科一致。 3.报考非质量抽测学科岗位的,2018年秋季以来,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或获得现场赛课县级三等奖(含现场基本功大赛单项二等奖及保教质量三等奖)及以上。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或有问题线索,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仍在受处分期间内的。 2.2018年秋季以来,有一次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或质量抽测成绩全县拉通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教师,在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时,不予采用相应学段教学成绩,不得报考相应学段遴选岗位。 3.2018年秋季以来,有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的。 4.本学年度在师生同考中违纪违规的。 5.未满有特殊服务年限规定的。 6.2019年12月16日后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发文借用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特别说明 1.超编学校教师报考遴选岗位,可不受以上年龄及岗位条件限制,但需在2018年秋季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有一次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或质量抽测成绩全县拉通排名位居前2/3名次的;②获得现场赛课县级三等奖及以上的;③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④经县教委安排支教、顶岗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2.因工作需要,2018年秋季以来经组织人社部门安排驻村、驻队工作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教师,或2020年秋季经组织人社部门安排超编分流(超编分流人员可不受现单位工作年限限制)、上派学习和县教委安排跟岗学习工作且考核合格的教师,适当放宽报考本次遴选条件,可不受“(三)考试遴选岗位条件第2、3条”的限制。 3.因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具有高中学科教师资格且近3学年任教高中抽测学科的教师,报考本次中学相应学科考试遴选岗位者,可不受“(三)考试遴选岗位条件第2条”的限制。 4.本文要求的“现场赛课”,是指由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面向全县教师逐级选拔的、且有学生现场参与的课堂教学赛课(含现场基本功综合大赛)。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县教委资格初审报名时间: 长江南岸学校:2021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长江北岸学校: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各学校原则上须在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校内资格预审工作。 2.报名地点:县教委一楼大厅(报名时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出示防疫健康码,自觉测量体温并登记)。 3.程序: (1)参加遴选的考生根据本简章,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在编制所在学校校(园)长处进行报名登记,由校(园)长负责进行预审并收齐资料后亲自到县教委统一进行资格初审。登记时,学校要收取下列要件: ①《2021年城区缺编学校遴选教师报名申请表》纸质件和EXCEL电子件(移动U盘拷贝),纸质件须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EXCEL电子件须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③业绩条件及加分条件证明材料。 各校(园)长要高度重视报名预审工作,既要严格按简章要求对资格材料进行预审,也不得擅自设置简章要求以外的条件。县教委将对学校此次报名预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如因预审出现重大恶劣影响,将对校(园)长予以问责。 (2)资格初审:县教委根据申报人提供的上述材料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其中教学成绩由县教委教育科负责审核、现场赛课由县研修中心负责审核、年度考核由县教委人事科负责审核),初审合格后进行统一登记。报名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结果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19日14:30-17:30,县教委一楼大厅(小学岗位),县教师研修中心门厅(中学、幼教岗位)。 2.考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9:30以后禁止考生入场。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方式: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5.开考比例:拟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岗位名额或相应递减遴选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其中报考高初中学科岗位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审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6.考试内容:高考学科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考难度知识,中考学科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中考难度知识,其余遴选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总成绩均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方式:音、体、美、幼教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其余遴选岗位不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1.人员确定:遴选名额1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遴选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与附加分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评分要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3.时间地点: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作零分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式: (1)音、体、美、幼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附加分)+面试成绩×40%。 (2)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 总成绩及分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2.附加分规定: (1)2018年秋季以来,教学成绩加分:①在高考及抽测中重高类、一般普高类第一名且全县拉通排名前1/2名次者加1.5分;②在中考及抽测中全县拉通排名获得一、二、三名的教师,分别加1.5分、1分、0.5分;③在小学毕业及抽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1.5分、1分、0.5分。 成绩抽测加分只计一次最高分,不累计计分。与遴选岗位学段或者学科不一致的成绩抽测,不予加分。 (2)2018年秋季以来,现场赛课加分:①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得市级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②参加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个人综合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得市级个人单项一、二等奖分别加1分、0.5分,获得县级个人综合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2分。 优质课竞赛和基本功大赛只计一次最高分,不累计计分。与遴选岗位学段或者学科不一致的优质课竞赛和基本功大赛获奖,不予加分。 (3)年度考核加分:近3年(2018-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一个优秀加0.2分,且总分上限为0.5分。 教学成绩加分、现场赛课加分、年度考核加分可累计加分,但附加分总分不得超过4分。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将遴选人员总成绩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对拟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将拟入围人员名单公示3天,在资格复审阶段一旦发现有考生弄虚作假报名的情况,一律取消资格并依次向后递补。若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高低、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多少、在本县农村工作年限的长短、学历高低、职称高低的顺序递补;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六)选岗 同学段、同学科设为同一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依次选择学校;选岗后作为拟遴选人员进入政审程序,如有入围人员在选岗阶段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后递补。若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参照资格复审比对要求确定排名先后。 (七)政审 由县教委统筹,用人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对拟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县教委。经审定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八)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县教委公示栏、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拟遴选人员资格、笔试、面试、政审、公示均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审批行文。调动后的岗位聘用以遴选单位在本简章中设置的岗位等级为准。 五、纪律要求 (一)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直接关系到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大事,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遴选工作坚持“四公开、两监督”,即条件、指标、程序、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6558876 、56551013 附件下载: 附件1-3:遴选岗位及超编学校名单.xls 附件4:报名表.xls 附件5:2021年城区缺编学校面向农村学校遴选教师教学成绩查询预审汇总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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