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一般类岗位专干5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岗位表》(附件1)。 附件1 (一)资格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且符合报考岗位年龄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3日至4月19日,报名时间截至4月19日17:00。(如延长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2); 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登录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5); ⑧无考试作弊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6); ⑨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版)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rsjck@mail.amr.sz.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如SCJGJ202001+张三);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035,联系人:李女士、苏女士。(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 12日。 2.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对不符合条件、报名的考生不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的3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放弃体检、体检未通过的情况,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体检合格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035;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一)本公告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相应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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