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黄埔校区(黄埔区长洲岛)、清远校区(清远清城区职教基地)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99亩,规划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于清远广东省职业教育城,校园占地995亩,学校总资产13.36亿元。学校现有7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艺术教学部,共有15个系,在专业结构上以商科为主,兼含工科,涵盖经济学、工学、法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截止2021年12月,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总数达到12056人,学籍人数15734人,教师600余人,教师队伍结构良好、水平较高,拥有“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金教鞭奖”、“省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教师多名,“双师型”教师200余人。
进入“十四五”时期,学校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以“强、特、亮、融”为十四五发展主线,做强商科,做特工科,擦亮工会底色,深化产教融合。围绕“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抓好“扩、提、强”核心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打造“商科上水平、工科有特色、工会底蕴浓厚”的高水平高职名校,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商科人才。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对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人员岗位空缺情况需要,2022年拟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名。详见附件《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以上年龄计算至网上报名当天);特殊岗位根据岗位年龄要求;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其他要求
1.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所有招录人员须服从统一安排调配。
2.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新入职专任教师须担任一年辅导员工作。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 5月中旬(敬请关注后续通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网址进行填报。
3.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具备参加笔试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报考人员与学校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学校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的形式,主要考查时事政治、人文、法律、行政管理等综合知识及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不得低于50分。
考试网上确认:
①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③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报考记录--确认参加笔试。
④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在指定打印准考证时间登录指定网址进行打印。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上述网站报名系统或学校官网(www.nhic.edu.cn)查询。
2.现场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人数不足1:5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指定网站公示。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①《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④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⑥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中共党员、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测评要素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能力、业务水平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面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不得低于60分。
①行政教辅人员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岗位要求侧重考察专业水平的,可按照岗位要求的形式),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②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等,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试讲内容由用人部门拟定,并于试讲前2-3天通知应聘人员,要求使用PPT演示(不得体现任何个人信息)。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考生是否具备岗位说明中的优先条件考虑;如考生所具备的优先条件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再另行组织面试。
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绩。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为1∶1。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2.体检
体检在三甲以上医院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结果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学校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对新聘用人员设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递补
对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核、体检不合格,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福利待遇
(一)按照学校薪酬体系享受相关待遇。
(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绩效奖励金等。
(三)提供国内访学、进修及培训机会,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可参加职称评审。
(四)享受工作日餐补、节日慰问品、每年一次健康体检,统一安排往返各校区交通车。
(五)享受职工之家和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等。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七、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填报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安排可根据工作进度适当调整,调整事项将及时在学校指定网站公布。
(三)报考人员应保证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7198563,咨询部门: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7198566,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沙太南路113号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附件:
附件1: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2年4月24日
原标题: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hic.edu.cn/rsc/info/1115/1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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