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汕头市总支部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汕头市总支部委员会财务工作辅助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4.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
(1)研究生:A120201会计学、A120202企业管理(财务管理);
(2)本科:B120203会计学、B120204财务管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机关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执行。目前新聘人员薪酬标准3750元/月(如果出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限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和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http://sttzb.shanto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0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汕头市金湖路民主党派大厦8楼台盟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填写《台盟汕头市总支部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自贴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供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原因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和证件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资格审核
1.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汕头市总支部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
2.面试前,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汕头市总支部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试方式为面试,测评方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
(五)成绩公布
1.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环节结束后次日,在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公布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如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时,存在若干人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者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名次)。
3.考生面试分数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工作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汕头市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汕头市总支部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对所提供报名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留意相关邮件通知,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有关公告,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报名疫情防控须知》以及《报名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官网,并将在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将提前邮件或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
4.本次公开招聘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汕头市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实施,接受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和群众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部门及电话: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汕头市总支部委员会,0754-88249538
监督部门及电话: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0754-88525465
自本公告发布至报名截止期间,在上班时间接受考生咨询。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汕头市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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