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22]20号,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我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梅县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梅县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区)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梅县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授[2013 ]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受理范围
梅县区户籍、本区居住(须办理梅县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网报时间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申请人在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c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第二阶段:
申请人在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五、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请完成后,第一阶段的于4月25-26日、第二阶段的于6月27-28日,提供以下材料到区教育局四楼继教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上交材料前,自行到梅县区粤东医院或梅县区中医医院进行体检。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区教育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市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现场审核所在地的教育局领取。
(六)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 /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 ]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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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做好梅县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dmx.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53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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