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招聘聘员8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以年龄限28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存在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情况的; (6)其他不宜担任机关聘员的情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7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以上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资料如下: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登陆学信网进行在线认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电子版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学生证(如学生证已注销则不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则须提供相应证书替代),并确保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无法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 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堂(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检察院西门入口)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程序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采用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岗位的适应情况。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延长报名时间,若仍未达到可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人数开考。 笔试成绩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或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现实表现、以往工作单位表现情况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报考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3.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此次考试成绩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根据人员空额情况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工资福利待遇年薪(含五险一金)具体参照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c.gov.cn)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1.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6626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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