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洪梅中学、东莞市洪梅镇第一小学是东莞市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东莞市洪梅中学引进岗位工作职责: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等。洪梅镇第一小学引进岗位工作职责:从事小学英语教学及英语学科教研工作。(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4)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网上报名。发送如下电子材料到1140862875@qq.com邮箱。(4)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扫描件;(5)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根据招聘条件,由引进单位和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到报考人员。受疫情影响,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1)业绩介绍与评价:业绩介绍与评价10-15分钟,分数占比30分;(2)专业答辩:由引进单位组织评委专家,考生进行答辩,时间为15-20分钟,分数占比70分。考核总分=业绩介绍与评价得分+专业答辩得分。考核设定80分为基准分,80分以下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成绩当场宣布,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核组2名以上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答辩得分高低评定,如专业答辩得分一致,则当天立即安排再次专业答辩考核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程序、项目、标准、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及洪梅教育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咨询电话:0769-88849567 ;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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