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现招聘临时聘用专任教师(以下简称“镇聘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镇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学校计划如下。
二、招聘对象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广东省择业期内的2020年、2021年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学科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职称证上的专业其中一项符合要求即可视为专业对口);
7.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1日),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8.具备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在入职后1年内取得)。
备注:以上招聘对象不含九江镇各学校在职镇聘教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到九江镇教育系统工作的应聘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工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21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核
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镇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应聘者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学校分考场进行,内容:面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择优录取。
初试时间7月22日起,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核后电话短信通知(请密切留意信息或主动提前打学校联系人电话咨询)。
(四)注意事项
1.考试时提供以下资料现场审核
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请带这三证原件备查,如属于应届毕业的应聘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暂不用提交,需承诺在入职后1年内取得)。
2.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应聘者的成绩在本学校内公布。
(五)体检、政审及公示聘用
1.体检
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
2. 政审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政治审查,包括:
① 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
② 计划生育合格证明(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
说明: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及各镇内公办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4.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待遇
拟聘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现行镇聘教师待遇。
六、其他
(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1.报到时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粤康码”绿码。无法出示本人“粤康码”,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不能参加考试。
2.体温检测正常。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应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不能参加考试。
3.重点人群需同时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抵(返)、考前14天内出现异常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的考生,需在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或所提供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
2022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NB_T1jTAPdVj76KPRDi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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