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科目一的考查范围是最广泛的
《综合素质》法律法规中有两部
必考的法律在2021年已重新修订并实行
将是22年考试中的重要考察重点
一起来看看这两部法律都有哪些新变化~
科目一综合素质的考试内容和试卷结构如下: 教育法律法规在综合素质中整张试卷的10%,考试形式多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一般是8道选择题。 大家不要小看这部分内容,90+卷面分才能及格,法律法规对比繁多复杂的文化素养来说,要简单很多,所以我们务必把这部分分数拿下! 教育法律法规考查内容:教师应该了解的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学生权利的保护。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如果是幼教学段,还需要了解《幼儿园工作规程》、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内容。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2020年进行了修订,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内容在22上这次考试中也会考查到~ 近几年,我国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对法律法规的修订、编纂也多了起来。继宪法修订、民法总则颁布,民法典颁布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进行了修订。 而这两部法律也是教资笔试科目一教育法律法规部分重要的考查内容,林林给大家梳理一下法律的变动和教资考试的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 重要的新增法条: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学校保护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 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网络保护 第六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干预。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第七十五条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政府保护 第八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全国各地QQ交流群(点击进入加群)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教师人才服务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教师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联系我们13823596589,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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