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师资力量,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10月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450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10月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含)以上的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内地院校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必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即198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学历不可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可以选择其中之一的专业报考。专业应以毕业证证书上名称为准。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须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须提供近5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的成绩单。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报考者应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3),书面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7年10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暂缓就业的不予报考;
6.2023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被列入失信惩戒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要求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18:00时止。
2.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s://lhjyj.hotjob.cn,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报名。考生请将相关材料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并按以下顺序上传:
(1)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10月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近期生活照1张;
(4)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境内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如院校尚未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则由学院出具考生应届相关身份的证明并盖章;境外毕业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8)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自愿提供)。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程序
(1)线上资格初审及面谈
面谈时间及注意事项将于报名截止后,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招聘单位通过线上资格初审及面谈,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进行预评分。并按预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所有报考者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于线上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在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布。
(2)现场资格确认
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的报考者,根据本公告中的“审查所需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于现场资格确认后次日开始。
2.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材料不齐的审核不通过)。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需贴照片、提交原件)(附件4);
②身份证;
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如院校尚未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则由学院出具考生应届身份的证明并盖章。
④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⑤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暂未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3));
⑦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⑧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成绩单(在就读大学档案室复印原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①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取得学位证书)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提供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提供相关中文翻译件)。所有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和面试;
(3)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4)线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现场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核确认等结果,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音乐、美术、体育须对考生进行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岗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如面试成绩、预评分成绩都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示。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如有特殊原因申请延迟体检的,必须在申请延迟后的1个月内完成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入职的,则在本岗位面试成绩80分以上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同步征求公安部门意见。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准录用。
(三)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考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复审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在“罗湖政府在线”网(http://www.szlh.gov.cn)公示5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聘人员按我市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日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须于10月7日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6)要求执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确定为新冠肺炎的密切接触者的密接考生;
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0月1日。
(二)拟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 第35号)处理。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内地院校毕业生)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到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报到,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进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新聘人员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罗湖政府在线(www.szlh.gov.cn)
2.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
(八)咨询方式如下
1.报名咨询电话:0755-22185773,0755-22185758。
2.网申后台技术电话:廖老师15521106770;
李老师13415638439;张老师15811187079。
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10月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3.《个人承诺书》
4.《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10月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表》
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6.《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日
附件6 深圳市罗湖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10月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外定点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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