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发展中心是三水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管理决策提供服务,发挥教学研究与指导、课程建设与开发、质量评价与分析、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作用。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在佛山市教育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11 名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历史、初中英语、初中化学、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地理、初中生物、小学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劳动教育教研员各 1 名。
二、选聘范围
佛山市教育系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相关学科教师或教研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遵守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水平。
3.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第一线有 6 年以上教学经历的业务骨干。
4.能胜任相应学段学科教学,近 3 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具有行政、市区兼职教研员或科组长经验者优先。
5.45 周岁以下,其中小学学段专职教研员在专业领域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有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其它情况的。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的专业精神。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服务意识强,能充分理解岗位职责与内涵,具有较强的职业发展规划意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扎实,能深刻把握学科本质和内涵,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 6 年以上,并取得优良成绩;在区域内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不少于 2 次区级以上示范课或学科专业讲座经历;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主持(或前 6 名参与)过区级以上教科研规划课题。
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胜任在全区基础教育领域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课程建设与开发、质量评价与分析、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 年 1 月 4 日—1 月 6 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二)报名办法
填写报名表格,并将报名表(含本人一寸彩色近照 1 张)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履历、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以快递方式邮寄到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10 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 20 号,邮编528100)。接收材料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邮件为准,逾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梁老师(0757-87723601)
(三)资格审核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选聘工作小组按选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岗位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原则,按选聘人数和参加考核人数 1:3 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核环节。对于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将以手机短信方式直接通知其本人。
五、考核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1.学科专业素养考核。包括说课和答辩。
2.综合素质考核。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综合素质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理论水平、教研能力、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谈)。
3.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70 分。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学科专业素养考核(占 60%)和综合素质考核(占 40%)合成。
六、体检
对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70 分)的考生,依成绩排名顺序,按选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察。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将拟选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批准选聘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资格。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岗位调整。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年龄、任职及聘任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二)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如报名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将取消选聘资格。
(四)本选聘公告中安排的时间视疫情形势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将及时在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实时留意。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757-87723601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选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2 年 12 月 19 日
原标题: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s.gov.cn/gzjg/ssqjyj/tzgg_1111346/content/post_5479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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