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和《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及清远市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校园招聘的有关精神,清远市清新区第三次公开招聘中心城区中学教师,有关招聘计划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单位及学科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中心城区中学:清新区第二中学、清新区第三中学、清新区第四中学、清新区第五中学、清新区实验学校,这些学校均为县城初中及高中。具体岗位查阅《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第三次公开招聘中心城区中学高层次教师招聘岗位表》,招聘人数1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设置表。
(三)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具备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或认定受理回执。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7月8日至2005年7月7日期间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清新区在编公办教师;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8.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六)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七)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采取先网上报名,再到现场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则不得报考(能在报名前解约者除外)。
(一)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进入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http://www.qyqxzp.com)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受理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下午17时。
备用报名网址:(http://www.qyqxzp.icoc.me)
已经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密切留意7月6至7月12日进行的网上初审结果。考生网上初审通过后,必须重新提供材料现场确认报名,如没有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则不允许现场报名确认。
(二)现场面试资格确认材料要求
现场资料审核确认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下午14:30至17:30。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现场确认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及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初审通过的可以在7月13-14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带到现场确认盖章。
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第三次公开招聘中心城区中学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及在职研究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材料等。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
6.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研究生学历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研究生学历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第三次公开招聘中心城区中学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3)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查不到毕业证的专业名称)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90%以上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2023年7月15日,上午8:00至12︰00,具体面试时间按面试准考证。面试候考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和顺楼。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试教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板书能力、语言能力等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综合素质。
考生从北门进入,先到区二中和爱楼一楼物品存放室保管物品,然后到和悦楼四楼候考室签到后开始按抽签号顺序进行面试。上午8:0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网上报考时同一岗位参加报考人数超过40人以上将增加初试环节,形式待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成绩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设入围线,不带入总成绩计算。
2.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按百分制不达70分的不予录用。
(2)考生的面试成绩7月17日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上公布。
3.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并参加体检,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体检、考察、递补、公示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考生体检时间按面试成绩公布的通知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
(三)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区教育局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
3.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人事股办理报到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参加考试需要符合清新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密切留意准考证及相关考前公布的考试事宜。
九、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时间、地点、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不再电话通知个人,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间,不能够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除报考公务员外,不得以交流、借调、正式调动等方式调离清新区教育系统。
(四)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五)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六)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
(七)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九)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
附件1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第三次公开招聘中心城区中学高层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 2023年清新区第三次公开招聘中心城区中学高层次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原标题: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第三次公开招聘中心城区中学高层次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ingxin.gov.cn/qyqxrsj/gkmlpt/content/1/1726/post_1726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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