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8名聘员。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准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一楼。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证件及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要求相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01、02岗位需提供退役证和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03岗位需提供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准考证领取
完成现场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必须携带齐全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相关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1)所有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或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
(3)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如果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成绩复查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3.考试总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报考人员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未通过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宜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733389,监督电话:020-82726285(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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