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检察机关将从具有2023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补录资格的人员中公开补录10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职位
深圳市检察机关计划补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02名,其中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名,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10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12名,盐田区人民检察院3名,南山区人民检察院7名,宝安区人民检察院6名,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6名,龙华区人民检察院8名,坪山区人民检察院14名,光明区人民检察院10名,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4名(详见附件1)。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承担讯问、询问的记录工作;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校对、印制相关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名对象
(一)资格条件
在深圳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考试中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且在该次招录全过程无主动放弃(含视同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人员,具有补录资格(名单详见附件2)。
(二)不得补录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https://www.sydwzk.cn/gdszjcjgzp2023进行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受原报考单位或报考职位限制。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10:00至2023年8月5日17:00。报名期间,将于2023年8月2日、4日下午16:00至17:00各公布一次报名人数。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招录期间应确保电话畅通。
四、考试安排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参加深圳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考试取得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职位补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少于补录名额2.5倍的,招录单位可视情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补录人数。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检察网”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名单仅公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和报考单位)。
面试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初定于2023年8月1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凭面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面试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资格审查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招录单位现场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奖励或技能资格证书(如: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等。上述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交原件。
六、体检安排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深圳检察网”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仅公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报考单位和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职位补录人数1:1比例,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由各招录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的,不安排考察,招录单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深圳检察网”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素质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考察的参考资料。各招录单位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以及岗位匹配情况进行考察,核实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如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检察网”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录用情形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九、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后,各招录单位按照《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深圳检察网”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若招录有关工作安排需进行适当调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及时在“深圳检察网”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并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3.报名咨询电话:0755-25868327、25868273;咨询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4.本公告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2.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开补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具有补录资格人员名单
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4.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关政策答疑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4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关政策答疑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属于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一种,是深圳市检察机关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在政法专项编制不足的情况下,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聘用的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司法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由有关职能部门核定员额、检察机关聘用管理、市级财政统一经费保障。
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如何管理?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由检察院政工部门负责人事管理,检察官及所在部门负责对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其岗位调整、职级晋升、奖励处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向政工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新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与检察机关签订三至五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等文件执行。
三、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职业发展空间吗?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实行单独职务和等级制度,共设置初级、中级、高级3个职务层次和9个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其中1至3级为高级书记员,4至6级为中级书记员,7至9级为初级书记员。在本等级内(初级、中级、高级),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初级书记员每两年可晋升一个等级,中级书记员每3年可晋升一个等级,高级书记员每4年可晋升一个等级。从本等级晋升到上一个等级的(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需经晋级考试合格,并在规定比例限额内择优晋升。
四、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级别如何确定?
新录用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的定为9级书记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定为8级书记员。
五、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工资收入如何?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奖金构成,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
基本工资与书记员的等级对应,等级越高,基本工资越高;工资薪酬在同等级内按年限晋升;此外,还按照全年基本工资总额的20%另行设立绩效奖金专项经费,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发放。
六、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职业保障还有哪些?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职业保障除了工资福利,还包括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休息休假、教育培训等。
深圳市检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购买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可以按照规定承租深圳市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租金由本人支付;按照规定享受法定假期;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检察机关的专项培训和年度培训范围,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
附件2: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开补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具有补录资格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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