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广东省珠海高新区金鼎第一小学公开招聘一批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有关规定,经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学校简介
学校始建于2004年,占地面积56736平方米,现有48个教学班,是一所标准的现代化公办小学。学校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先后荣获: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全国国际象棋特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珠海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2、招聘对象、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须于报名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须于报名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珠海高新区金鼎第一小学秋季招聘岗位表》。
(二)待遇:
被聘教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合同制管理,办理五险一金。
3、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4、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电子邮件报名→资格初审→线下笔试→现场审核→线下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多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项均通过“金鼎一小”公众号通知,请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一)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表:在“金鼎一小”公众号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同工同酬教师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18日起至8月23日12时止。
3.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①《同工同酬教师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所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⑤教师职称证书(高级职称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其他有则提供);
⑥个人主要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有则提供)。
以上材料清晰扫描后,按顺序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3662567528@qq.com,邮件名称:科目+姓名+手机号码,邮件大小不超过30M。
4. 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及统分情况
本次招聘需进行线下笔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工作由学校组织区内相关骨干教师完成(相关人员在出题时间内封闭完成命题工作),命制试卷份数为三份,由区社会事业局相关负责人员随机抽取一份作为笔试试卷。阅卷、统分、登分等工作选取区内相关骨干教师进行,并由区社会事业局及区党群工作部相关人员进行监督。
阅卷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三)现场资格审核
所需资料为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名表》只需原件)。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或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线下面试
现场审核的当天将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授课水平、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答辩反应等专业综合素质。
音乐、体育岗位包括“试讲+答辩+专业技能展示”,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60%,答辩占面试成绩比例20%、专业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比例20%(专业器材请自备);其他岗位包括“试讲+答辩”,其中试讲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60%,答辩占面试成绩比例40%。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均需达到合格线,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考生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需提前做好签约准备,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有放弃体检或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体检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在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金鼎一小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拟录取人员统一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试用期合格后,可参与学校竞聘至相应岗位。
(九)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社会事业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5、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考试)资格的;
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
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
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未能按时间要求报到的;
6.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8.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高新区金鼎第一小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398683(金鼎一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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