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广州二中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11名(工作单位: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成立于2017年12月12日。集团遵循“元元传承,厚德格物”的办学理念,办学区域辐射越秀区、南沙区、黄埔区和增城区。集团以广州市第二中学为核心学校,一体多翼,托管广州市黄埔区苏元学校、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广州市黄埔区开元学校、广州市增城区应元学校。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下文简称天元学校),为南沙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完全中学,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管理,为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简介见附件4)成员学校,位于南沙区南沙街英东大道25号(南沙港客运站附近)。目前已开设初中32个班,高中28个班。
二、招聘人数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天元学校共招聘教师11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表:
学科 | 语文教师 | 数学教师 | 物理教师 | 地理教师 | 合计 |
数量(人) | 5 | 3 | 2 | 1 | 11 |
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二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天元学校事业编制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8.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和与报考岗位对应的相近专业证明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3.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乙等;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4.具有与报考职位对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等同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在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三方协议。
5.国(境)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如涉及处分期限,其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考生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26日8:30至11月1日17:30
届时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或通过搜索“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报名。每人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二)考试确认
“考试确认”具体方法,以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招生招聘”栏2023年10月30日17:00后发布的通知为准,“考试确认”成功,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时间:2023年11月3日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同时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招生招聘”栏通知为准。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审核。
笔试考核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通识等。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占应聘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招生招聘”栏公布笔试成绩。
通过笔试的考生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四)现场资格审核
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2、公告附件2《2023年广州二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南沙天元学校事业编制中学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请提前按顺序整理好资料)。
(五)面试
时间:2023年11月上旬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考试。
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包括讲题、说课/授课(模拟授课)、答辩等形式。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以上各环节时间、地点、考试形式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招生招聘”栏最新通知。
(六)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X 40% + 面试成绩X 6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者,则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八)现场签约
天元学校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若考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三方协议书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人员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被聘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照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三)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2024年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入编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
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并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考生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四)相关户籍和人事档案问题根据广州市和南沙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
(五)聘用单位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可能存在岗位调配情况,应聘者需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二中教育集团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30
咨询电话:天元学校 020-34201724 020-34201954
广州二中教育集团020-32078446
监督电话:020-83550134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400-838-9296。
附件1:2023年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二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天元学校事业编制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3年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二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天元学校事业编制中学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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