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深圳中学决定于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设点招聘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11个,拟聘23人。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中学网站(https://www.shenzhong.net/)、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的专业明材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截止至公告报名首日)。
4.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考程序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 年11月 4 日—11月 12 日
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recruit.shenzhong.net/2024SZ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材料须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
对考生进行线上资格初审。
(二)相关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考试
(一)笔试
1.综合能力测评。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问答等方式,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进行考核并打分,根据分数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4倍确定进入专业能力笔试的人选。若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拟聘用名额4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入围专业能力笔试名单,综合测评的分数学校另行通知考生,入围专业能力笔试的名单提前1日在学校官网发布。
入围专业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地点。
(二)面试
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学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学校官网公布。
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学校在专业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用名额2倍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专业面试合格人员都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成绩公布
在综合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专业能力笔试成绩40%和综合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在综合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深圳中学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中学官网公布。
(二)组织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深圳中学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中学网站(https://www.shenzhong.net/)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中学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1年内(自招考公告首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赴外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赴外公开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赴外公开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391989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试行)》执行。
附件:
附件1:深圳中学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设点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深圳中学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设点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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