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城建档案业务岗1名,负责建设工程档案及档案资料保证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 (三)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学位。 (四)专业要求:档案学(B120502)、建筑类(B0810)、土木类(B0811)、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 (五)其他要求: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七)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86931986@qq.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年龄+学历+专业”: (1)填写《报名表》并本人签名(扫描版和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个人简历(需附个人近照)。 (5)个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C1驾驶证等证件(如有请提供)。 (6)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 (7)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确定为拟聘人选后提供)。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确定为拟聘人选后提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5)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并经筛选后,以不超过1:3比例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则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或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暂定于2023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我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六)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初级雇员聘为五级雇员的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9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单位将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考生正式入职前如已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离职证明后才可正式入职。 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1116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2363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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