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5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韶关市第九中学、韶关市第十四中学、韶关市第十五中学、韶关市武江区龙归中学、韶关市武江区重阳学校、韶关市武江区东岗小学、韶关市武江区红星小学、韶关市武江区金福园小学、韶关市武江区东岗保利小学、韶关市武江区东岗太阳城小学、韶关市武江第一小学、韶关市武江区御龙湾小学、韶关市武江区芙蓉第一小学、韶关市武江区朝阳小学、韶关市武江区至和汤邓淑芳纪念学校、韶关市武江区镇泰小学、韶关市风度小学、韶关市风烈小学、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中心小学、韶关市武江区凤田小学、韶关市武江区育才路小学(暂名)等学校为武江区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武江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其中:(一)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国(境)外就读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详见《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1)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4月25日-2006年4月24日期间出生);(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与报考岗位保持一致或高于岗位要求,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保持一致。(4)如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职称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可不受学历专业、学位及教师资格证学科的要求限制。2.资格条件: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至4月30日下午5:00。考生登录“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28)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在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可致电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153370、0751-8153378。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后扫描成图片格式上传);2.学历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上传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教师资格有效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相应岗位的人员提供)5.专项或学习方向证明。(报考艺体岗位的人员提供)工作人员通过“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开始后至2024年5月6日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材料不符”,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完善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前完成补充,逾期不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只补充报名材料,不再新增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是否审核通过。1.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8日上午9时起至5月9日下午5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2.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9时至5月18日中午12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2024年4月24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5月16日-17日中午12时前)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至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五楼503办公室(丹霞大道中22号),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4.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由招聘领导小组最终确认是否具有报名资格。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武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153370、0751-8153378。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公布,考生自行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5.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后,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2.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面试采取试讲(讲课)方式(应聘美术、音乐、体育科目的教师,还需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其中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束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2.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招聘总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就职学校。3.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武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三)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四)纪检监察、咨询、投诉建议电话:0751-815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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