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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师招聘】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招聘教师公告(31名)

来源:师途-教师人才服务网-专业教师求职招聘服务平台 时间:2024-05-24 作者:师途-教师人才服务网-专业教师求职招聘服务平台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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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是荔湾区人民政府在大坦沙地块改造的公建配套小学,自2021年9月开始招生办学。根据校区发展需要,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

  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

  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证书人员〕。

  (三)不限

  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师职位表》规定的条件。(具体见附件1)

  2.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2024年5月23日。

  3.报考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4.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小学或小学以上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职位要求,如: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6.各招聘职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7.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学业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8.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如为2024年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同时出具课程成绩单和证明2024年毕业生身份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如为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同时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

  9.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5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投递”方式,扫描以下二维码(请扫描文章末尾附件二维码查看),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3.报名材料:电子投递报名提交以下2份材料

  材料1:报名表+证书材料,请按《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顺序排列PDF文件。(具体见附件2、3 )

  材料2:课堂教学微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教学微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职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MP4格式。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附件3)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资格初审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分析,将对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学校公众号【沙面校园】上公示。

  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不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录工作全过程。在选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选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笔试

  1.每个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的,将视具体情况另行发布公告。

  2.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以电话或学校公众号【沙面校园】形式通知。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4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报考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以学校公众号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将以电话或学校公众号【沙面校园】形式通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公众号相关通知栏目公布。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入围名单等以电话或学校公众号【沙面校园】形式通知。

  2.采用试教、答辩、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

  3.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学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进行。

  (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经考察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 )聘用和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所有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4.所有被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均由荔湾区财政核拨。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5.被聘用人员薪酬遵循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实行定期考核。参照荔湾区在编教师的工资项目(含住房补贴和五险一金等)发放,被聘用人员工资和区内同等学校公办教师人均工资水平相当。

  (十二 )有关问题说明

  1.本通告所有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即包含本科。

  2.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手机号码与报名信息保持一致)。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学校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学校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学校公众号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30-17:00直接拨打电话:020-81179505、18011828110,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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