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秋季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640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长春、武汉、重庆、深圳)》(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均要求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9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语文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设置了北京市、长春市、武汉市、重庆市和深圳市五个考点,每个考点仅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可以报考多个考点),具体详见附件岗位表。
整个招聘流程如下: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笔试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网站和方法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人员招聘网站操作说明》(附件7)。
考生可以在10月11日开始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考点报名截止时间以后续补充公告为准。
报名时,选择人员身份类别为“报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同一考点允许线上修改2次岗位(点击新的岗位后面的“我要报名”按钮)。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请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考生如通过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1.基本资料
(1)报名表(仅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报考人员承诺书。所有考生需对教师资格证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附件3)。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7)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考生,如岗位有方向,但本人专业名称与岗位方向不相同的,须提供自高校入学以来与岗位方向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的荣誉证书;如无法提供的,可开具应届在读院系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有对应的专业特长(附件4)。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的,需提供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需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网上资格初审
龙华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开展网上资格初审,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上传证明材料或修改报名资料,上传或修改后,等待重新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四)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需要在报名截止当天的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具体时间以后续补充公告为准)。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查看考场安排。
2.笔试组织
(1)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施要求、心理学等内容。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他笔试合格的考生为资格复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发布笔试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报考者应按照网上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查验,复印件应清晰明确。
1.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料复审,本人未按时到达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2.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考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提前打印面试准考证及查看考场安排。
2.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区教育局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五)签约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须按时和招聘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尚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招聘单位提供),同时现场说明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的原因,并承诺在取得三方就业协议的3天内(以寄出协议书时间为准)将协议书寄送到招聘单位补签。如未按上述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的,取消其体检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报考者应及时查看短信信息,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及时查看短信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非深圳市户籍考生须在入职备案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户籍迁至深圳市。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
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
微信公众号:龙华教育—资讯速递—2025招聘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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