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轨道办)拟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3名,聘用后与我办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我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学位
报考人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学位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专业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应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年龄、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作经历
详见《岗位表》。报考年龄、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8:00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www.2eju.com/。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在线填写报名表信息时,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附件1(必须上传):
1.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有关学历证落款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逐一扫描成PDF格式,标明序号后整合至同一文件夹内并压缩上传。
附件2(可选择上传):
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如竞赛和荣誉证书、发表的论文、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19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1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报考者提供联系方式错误或因无法及时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按无效报名处理。
3.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报名时使用报考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因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包括逻辑思维、阅读理解、数量关系处理、判断推理及资料分析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报名阶段相关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现场验证,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存档备查。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考生,不再另行公告。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项。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经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仅对报考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结果及入职手续办理结果为准。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理解与分析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素养与能力等多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上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单回执。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公布。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六、体检
(一)体检方式及体检标准
体检人员在面试结束后15日内由市轨道办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可以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二)体检结果告知方式
体检结果将于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完成体检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轨道办在接到体检结果后的15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可以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并递补考察。
八、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轨道办为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异议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咨询及投诉方式
(一)招聘岗位信息咨询
联系部门: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2769890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系统及报名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55-82472663、0755-2582601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投诉及监督
监督部门: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5-83153866
联系地址:市交通运输局1808室,邮编:518000。
十一、其他事项
(一)坚持诚信报考原则。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岗位表,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最高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有关事项将适时通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sz.gov.cn/)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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