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21〕15号)、《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等文件精神,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同志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4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600117)或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教育局4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687612)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海丰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全国各地QQ交流群(点击进入加群)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教师人才服务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教师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联系我们13823596589,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
Copyright C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唐明升教育集团智众人力资源服务 粤ICP备19150182号-1
地址:深圳市龙华清湖社区花半里大厦7楼706 EMAIL:26762278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