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正厅级建制,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广东省“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校和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详情可登录学院官网(https://www.gdit.edu.cn)。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均为珠海校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gkgongzhao@vip.163.com。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大学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应聘人员业绩情况一览表及佐证材料等。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根据岗位表要求提供。(有关表格请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下载) 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专业课程对比材料。 5.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会议评议前由学院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参加通讯评议的专家应为本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态度、科研能力与学术基础、业绩成果、创新力及发展潜力等。通讯评议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讯评议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会议评议环节。通讯评议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考生。 1.A1-A7专任教师岗的会议评议分为专业教学展示、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两个阶段,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 (1)专业教学展示。应聘人员将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专业教学展示满分100分。 (2)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进行科研能力展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查业绩成果、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语言表达等。科研能力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人岗匹配度、组织协调与应变、语言表达等。答辩时长不超过15分钟。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满分100分。 A1-A7专任教师岗会议评议总成绩=专业教学展示成绩×40%+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60%。 2.A8-A10非专任教师岗的会议评议只有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 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进行科研能力展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查业绩成果、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语言表达等。科研能力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人岗匹配度、组织协调与应变、语言表达等。答辩时长不超过20分钟。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满分100分。 A8-A10非专任教师岗的会议评议总成绩=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会议评议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设合格线70分,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同岗位人选按会议评议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岗位人选会议评议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会议评议。会议评议总成绩在本岗位会议评议时段向考生公布。 将于考试前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留意通知。 体检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二)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邮箱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处理。 咨询电话:0756-7796260、7796258邓老师、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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