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档案馆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公益一类。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本次招聘档案整理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4)在现有工作岗位上得到领导和同事认可,本人自愿长期从事档案工作,具有扎实的档案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熟练的档案整理工作经验;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取得档案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计算截至报名当月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报考人员填报《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到dagbgs@dg.gov.com邮箱。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提交的资料: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档案馆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采用“笔试+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档案馆公众网站进行公布。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实操人员的档案业务实际操作能力,实操成绩当场宣布。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档案馆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档案馆公众网站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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