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习惯。
2.英语教师口语流利,发音标准,全英教学。
3.本科或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三字(即粉笔字、毛笔字、钢笔字)好,必须拥有教师资格证。三年以上学校(培训机构除外)教学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学历和年龄的要求);
市、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录用;
市、区(县)级以上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及有专业特长、专业获奖,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者、具有教育科研成果者优先录用。
特别优秀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