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进取,勇于探索,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籍贯不限,能胜任中学教学工作。
3.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学历(师范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者优先聘用)。
4.艺术、体育教师除要求具有扎实的学科功底外,应兼具一至两项专长(如中西乐器、舞蹈、篮球、游泳、足球、田径等)。音乐教师优先录取擅长葫芦丝专长者。
5.内宿生活指导老师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我校工作后符合条件者可往学科教师发展。
二、待遇:
1.一经录用,待遇从优。
2.学校为教师提供住宿(两人一间)。
3.试用期满后,学校为教师统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三、招聘形式:
学校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另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