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心健康,年龄50岁以下,热爱民办教育,有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教学能力强,有能力并愿意担任班主任工作;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持相应任教层次教师资格证,一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3.有毕业班带班经验及突出艺术特长的教师优先录用。
4.无犯罪记录(学校将按程序向公安机关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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