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认同伊顿办学的文化和价值观,拥有打造适合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国际化校园的教育理想。
3、语文教师需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4、英语教师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及流利的口语能力,其他学科教师需具备简单的英语沟通能力。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与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相符,已获得相关学段(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
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可优先录取:
1、获得过国家、省、市级教育教学奖项。
2、获得省、市、区级 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 称号者。
3、具硕博士学历或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