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身 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标准(2011年修订)》要求,入职前需提供本人半年内体检报告。 2.年龄:高中教师50岁以下;初中教师45岁以下;小学教师40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限制) 3.学历:初任中学教师要求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是 211 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有任职经历的老师第一学历要求本 科以上(高级职称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其他条件: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语文专业二甲)及以上;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应聘英语 教师的毕业生须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