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2.45周岁以下,师德优良,业务精湛,勇于创新,善于交流;
3.个人无犯罪记录(学校将按程序向公安机关核实);
4.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考虑优先录聘:
(1)在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从事相应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
(2)参加过相关学科教学比赛并获奖的;
(3)有 新教育 或 幸福教育 理论基础或实践经验的;
(4)在正规杂志(网络)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纯文学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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