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违反师德师风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创新精神,能够适应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五)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博士研究生及优秀应届毕业生等暂未取得对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最迟须于2025年9月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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