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优教师:
①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骨干教师,有全国名校五年以上学科带头人经验;
②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师或名班主任;
③主持过大型课题,并带领所在学科成绩和比赛进入全市前列水平;
④年龄在50岁以内,省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则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⑤具有中学循环教学经验者,带过毕业班优先。
(二)优秀教师:
①品德端正,身心健康;
②211、985院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③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④应聘英语教师需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⑤具有高中循环教学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