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为:女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男40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曾获区级及以上荣誉、奖项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并优先录用。
4.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6.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已在高明区临聘教师库优先。
8.应聘初中语文教师者,有较强文字编辑能力和学校教务工作经验、图书馆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