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四)应聘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实验员、校医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相应学段的中学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或者医师资格证,对实验员不作教师资格要求;
(六)应聘英语教师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以上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不能等同专业四级);
(七)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八)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