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聘人数:1名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深厚的幼儿教育理论底蕴及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独立开展教研活动和师资培训,有敏锐搜集、研究国内外相关课程信息的能力,有研究指导课程的能力;
5.有主持课题、论文论著发表、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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