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2.持幼儿园教师资格、健康证;
3.具有主持课题或以主要角色参与课题研究的经验,能独立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和师资培训;能进行幼儿园课程设计开发,能进行课程组织及实施的指导培训;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区级及以上获奖、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幼儿园等级评估经验、论文获奖或发表等;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点击海报查看大图,长按保存后进行分享
为保护用户隐私,本号码为虚拟号码
请使用手机号 {{prvusertel}}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