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丰富的参与课程建设及研究、教研活动、业务学习的经历,能策划组织各类班级主题活动;有三年以上公办园班主任、两年公办园年级组长、学科组组长经验者优先;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区级及以上获奖、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幼儿园等级评估经验、论文获奖或发表等;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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