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8.专业相符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即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职称证上的专业其中一项符合应聘学科要求即可视为专业相符)。相关专业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9.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10.符合禅城区教育局临聘教师入库人员优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