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德良好,态度积极,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有专业理想和追求;
(2)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素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胜任幼儿园课程教学;
(3)善于思考,乐于学习,有较强的交流沟通及团队合作能力,有大局观;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健康证;
(6)有公办幼儿园实习/工作经历者优先;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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